居家護理 - 服務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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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居家護理服務的對象
符合全民健保給付的條件:
1.個案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,即清醒時間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,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。
2.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。
3.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個案。
★ 對個案及家屬的好處
1.協助不需住院但仍需接受醫療和護理服務的個案,減少送醫過程舟車勞頓,在家中獲得適當及持續性照顧。
2.幫助個案及家屬重建生活,面對疾病,享受家庭的溫暖。
3.幫助病人縮短住院日數,減少醫療費用,與往返醫院的辛苦。
Written by 網站○
Created: Friday, 19 April 2013 11:20
Modified by 網站○ Last Updated: Monday, 25 April 2016 11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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